借贷往来一定要打借条,因为后续一旦发生纠纷,借条将是我们有力的凭证;但宁乡市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中,有人打了借条还了款却还是出了问题。21日,宁乡市法院通报这起案件并提醒:在借贷关系中打借条十分重要,还款后收回借条也很有必要。

2023年3月,宁乡市民张某持借条及相关借款转账凭证来到宁乡市法院起诉,要求周某偿还借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这笔钱我早就还了,只是我要回借条时对方说丢了。”法庭上,周某言之凿凿。

原来,多年前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了该笔借款的2万元借条。2014年9月,周某到张某经营的金店上班,双方约定直接以每月应发给周某的工资抵扣其欠款。“2015年,我就通过抵扣工资将2万元欠款还清了。”周某提供了微信语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并表示欠款还清时,自己曾向张某索要借条,而张某称借条已遗失。因周某当时在张某店内上班,碍于面子,便没有继续索要。

庭审中还查明,2021年2月26日,张某因开店需要向周某借款10万元,实际支付98000元,另有2000元为抵扣之前张某所欠周某借款,张某向周某出具一张10万元借条。由此可见,双方在该笔10万元借款发生时,曾对双方之前存在的其他债务进行过结算。而张某在双方结算且出具借条前,未提出对本案诉争的2万元借款一并结算,不符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也不符合逻辑与常理。

法院认为,本案中,张某依据借条、转账凭证提起诉讼,周某抗辩已经偿还借款,并提供相应证据后,张某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而张某未能向法庭提交2014年9月直至起诉前的催收还款证据,也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续。据此,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借贷关系中打借条十分重要,还款后收回借条也十分必要。”法官提醒,本案中,张某起诉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在手,如果周某没有保留微信记录,且双方后续再无金钱往来,则周某很难“自证清白”。在生活中,如果真的遇到借条遗失的情况,还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据,写明还款事项,线上还款的保留好交易凭证,线下还款的还可邀请第三人见证。

针对此案情况,法院还提醒所有的诉讼参与人要诚信诉讼,一旦查实虚假诉讼,当事人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作者:】 【编辑:罗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