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部署,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实现矛盾纠纷尽早预防就地化解,芙蓉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1〕247号)》(以下简称《调解平台“三进”意见》)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推动实现基层治理单位调解平台全覆盖。

《调解平台“三进”意见》于2021年10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后,芙蓉区法院立即将文件精神向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区平安办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向全区13个街道(局)发出通知,要求各街道政法委员安排确定街道(局)和社区(村)两级司法联络员名单,并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接做好法院驻街道(局)“诉源治理工作站”和社区(村)“诉源治理调解点”的挂牌以及镇村两级基层治理单位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入驻工作。

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随后主动与13个街道(局)的司法联络员联系,集中上门商量确定“诉源治理工作站”办公用房,测量工作站牌和上墙制度的位置和尺寸。各街道(局)司法联络员积极配合,全部工作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即告完成。站牌墙饰做好后,各街道(局)司法联络员又积极配合站牌墙饰安装布置,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全部安装到位。荷花园街道司法联络员欧阳婷除了配合部署好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的挂牌和制度上墙外,还于当天就安排7个社区司法联络员将各自社区的“诉源治理调解点”铜牌挂好,为街道全域配合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搭起完整框架。其他社区(村)的“诉源治理调解点”铜牌上墙工作也都在随后的两三天时间内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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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芙蓉区法院已将13个街道(局)和81个社区(村)注册登记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基层治理单位。各街道(局)和社区(村)的司法联络员可以随时登录调解平台开展案件委派、线上线下化解、调解等工作。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通过调解平台与街道(局)和社区(村)基层治理单位进行分流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致力于让全区居民企业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有尊严的法治环境,让“平安芙蓉”建设的成果摸得着看得见。

【作者:】 【编辑:匡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