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9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展涉知识产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早上9时许,执行干警们整装待发,警车载着干警们奔向执行现场,目的地是岳麓区咸嘉湖街道润泽园小区一食品商行。“我们之前跟被执行人卢某某联系过,但是没有联系上。”执行法官杨晶辉介绍,“还不知道这一趟能不能找到被执行人,先过去看看。”

来到某食品商行,这实际上是一家开在小区的小超市,里面摆满了各类商品。该超市经营者卢某某是一位个体工商户,他是如何成了被执行人的呢?

原来,该超市未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销售带有“赖茅”标识的酒,被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该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商标专用权,判决该超市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卢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于是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是岳麓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你是卢某某吗?”进入超市,杨晶辉对坐在收银台上的一名男子说。“我不是。”该男子否认自己是卢某某,也表示自己联系不上卢某某。“可以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证吗?”该男子借口身份证没带在身上,他还说自己是从别人手上转的这家店,才营业几个月。

男子的这句话露出了破绽,法官从附近居民处了解到,这一年多来,都是他在经营这家超市。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下,该男子承认了自己就是卢某某。但他说自己不懂法,不知道此前卖的酒是侵权行为,如今也没有钱赔偿。

“我们现在对你强制执行,如果你不履行判决,将面临15天的司法拘留。”杨晶辉提醒他说。因卢某拒不履行判决,随后,他被依法带至岳麓区人民法院。

在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卢某某与原告律师进行协商,力争促成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开始,卢某某仍然声称“没有钱”,但在执行法官义正词严地劝诫和提醒下,他答应筹钱进行赔偿,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卢某某当天筹钱偿还了2万元,余下的1万余元将于今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就这样,一场执行行动顺利结束,申请执行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避免了被司法拘留,也上了一堂教训深刻的法治课。

司法公正不只是裁判结果的公正,更是权利实实在在的兑现。执行法官表示,“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会继续努力。”

【作者:贺艺蕾】 【编辑:罗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