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花法院审结一起以电商老师“卖课”及“平台代运营”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该案诈骗团伙由40余人构成,已经抓捕并移送法院审判的骨干成员11人,涉案金额高达44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3141名,系当前一种公司化伪装、链条化经营、虚拟化产品的新型网络骗局,为所有渴望在互联网风口“掘金”的创业者敲响了警钟。

2022年8月至案发期间,被告人夏某某与多人结伙,以公司名义虚构“平台客服、专业带货员”等身份,在某“头部”平台投放广告,引诱被害人开通“橱窗”“小店”,公司使用专门话术、向被害人作出“优质货源”“达人带货”等虚假承诺,引诱其缴纳“网课”费用,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本案判决已生效,主犯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同时承担相应退赔责任。

案件回顾

本案诈骗人员被抓捕现场

诈骗陷阱:零基础、零粉丝,轻松带货月入过万

“电商老师”精心构筑的诈骗陷阱

2022年8月,夏某某通过不法途径,掌握了“平台代运营诈骗”的诈骗话术及非法盈利模式,成立湖南风行创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公司),注册地点为繁华商贸写字楼,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服务等。一段时间后,为逃避查处,又成立湖南好望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望角公司),两家公司共用办公场地与工作人员,业务模式如出一辙——表面正规经营,实则使用虚假AI粉丝,无法兑现流量扶持等承诺,并通过一整套流程实施诈骗:投放虚假广告引流→一销环节:售前话术诱导受害人支付入门费→二销环节:诱骗受害人支付升级服务费→售后“保障”:虚假运营部门“指导”,虚假售后部门处理投诉。

被害人3141人 诈骗总额400万元

在本案中,首先由售前部业务员冒充某“头部”平台官方客服、“专业带货员”的身份,用“零基础、零粉丝,轻松带货月入过万”的虚假宣传诱导被害人以498元的价格开通“橱窗”。公司通过为被害人购买虚拟AI“假粉”、提供虚假的商品小视频的方式帮助其开通“橱窗”并领取营业执照后,由测评部、运营部的人员假冒“电商老师”的身份对接已开通“橱窗”的被害人,向被害人发送虚假成功盈利的案例,承诺能为被害人代运营“小店”,并提供优质货源、“达人”带货等,诱骗被害人以4980元至15880元不等的价格办理“小店”运营服务。“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完成对开通“小店”的被害人的诈骗行为。

实际上风行公司、好望角公司在诱骗被害人开通“小店”后,并不会为其代运营店铺,也无法提供优质货源及“达人”带货。运营部仅提供代办、指导复制其他平台商品链接等基础服务,而这些操作往往违反平台规则,导致用户账号被封。面对被害人的投诉,售后人员百般推诿,最多仅同意退款10%,直至公司注销、“卷款跑路”。

经鉴定,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期间,两家公司在经营期间收取开通“橱窗”的3141名被害人服务费共计140余万元;其中552人被进一步诱骗购买了“小店”服务,被害人资金共计人民币290万余元。两项共涉被害人3141人,被骗资金人民币440万余元,他们不仅经济损失惨重,创业热情也遭受沉重打击。

法院判决

经审理后,雨花法院认定,被告人夏某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结伙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夏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系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责令夏某某对全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40余万元承担共同退赔责任,其余各被告人在其个人实际参与的诈骗业绩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被告人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均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对应的被害人。

法官:警惕创业网课骗局

法官警示

 案件承办人 刑庭副庭长 陈南飞法官

当前,网络创业骗局层出不穷、不断翻新,本案作为新型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具有犯罪手段新型化、组织化程度高、隐蔽性强等突出特点。面对此类骗局,广大市民需时刻保持警惕,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和创业梦想。

警惕“零门槛高回报”,拒绝“躺赚”诱惑。任何商业盈利都需资源、能力与持续投入。宣称“无经验、无粉丝、无货源”却能“轻松月入过万”的项目,基本符合诈骗特征。正规合作方会客观分析风险,而非一味承诺“稳赚不赔”。

核实公司资质,做好背景调查。付款前,务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存在、是否被列入异常名录、有无行政处罚记录。本案中涉事公司早已投诉缠身,提前花几分钟查询即可规避风险。

细审合同内容,警惕承诺缩水。诈骗公司常以华丽话术吸引用户,但合同中却充满限制条款与免责声明。务必逐条核对,确保口头承诺的服务内容、效果保障与违约责任等均明确写入合同文本。

保留完整证据,及时依法维权。接触过程中应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截图、广告链接等电子证据。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停止付款,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渠道投诉,及时固定证据是挽回损失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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