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杀洋盘”吗?“杀洋盘”顾名思义,即通过“聊天交友”,以外国人为作案目标实施的诈骗。近日,宁乡市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杀洋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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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下午3点上班,凌晨1点下班的公司

 2024年3月,颜某、刘某等人商议成立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专门针对土耳其等国男士实施刷单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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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成立后,颜某、刘某等人陆续招揽十余名人员利用互联网搭建虚拟购物平台,通过注册社交软件打造马来西亚籍“白富美”人设,再通过聊天软件和翻译软件添加土耳其籍中青年男性为好友,利用公司准备好的固定话术,从而取得被害人信任。

 为对应土耳其白天的时间,公司员工都是下午3点上班,次日凌晨1点才下班。


人名、工作、婚姻状态俱是虚假人设

 “我担任的Lisa人设情况,是一名31岁的马来西亚华裔女性,离婚,长相甜美,长发,1米7的样子,是一名服装设计师,在马来西亚有一家服装店,在亚马逊平台也有一家商铺,名下有房有车。”担任该公司“前台”的小A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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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被害人聊天时,该公司前台的业务员都自称是离异女性,经济基础较好,年龄在30岁左右。公司给前台的业务员提供了聊天参考话术,分为四天的聊天内容,第一天是和对方互相介绍自己的个人信息,第二天给对方分享风景照、健身照,聊每天的日常,第三天和第四天就开始与对方拉近关系,交友谈对象之类,从而彻底取得对方信任。


你以为是婚恋诈骗,实际上是刷单诈骗

  成功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这伙人终于“图穷匕见”,以“谈恋爱”为名引导被害人在公司搭建的虚假网购平台内充值进行刷单,第一单往往会返现给被害人,“尝到甜头”的被害人一步步被诱导不断做更大的单,直到被害人无意向继续刷单,再限制提现,从而完成诈骗过程。2024年5月23日,这一犯罪集团被公安机关查获。

  2024年8月21日,该案移送至宁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本案大量犯罪事实难以查明,且有大量书证和电子数据证据需要进一步调取、勘验,为全面查清本案诈骗所得以及诈骗资金的去向、发出诈骗信息条数等问题,承办检察官发出继续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审计,以及对诈骗公司各操盘手所有的相关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勘验统计。

 经查,2024年3月8日至5月22日,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该公司总业绩便高达105万余元。2024年9月12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颜某、刘某等19人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10日,经法院判决,19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普法

  “我们公司骗外国人,关系不大”,本案中,不少犯罪分子似乎都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所以诈骗“老外”真的不算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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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ive!我国刑法第六条有相关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也就是说,根据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不管行为人或被害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与被害人的国籍无关。所以,不管是“杀猪盘”还是“杀洋盘”,都可能涉嫌诈骗罪。


【作者:】 【编辑:周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