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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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6:2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4年3月11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19日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诚恳接受、立行立改。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主动性。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敏同志亲自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彻底的斗争精神、系统的常态长效抓好巡察整改。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闵文同志多次组织专题调度会、委务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张敏同志为组长,闵文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督促组。明确了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部处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确保责任上肩。
三是细化问题清单,逐项抓实问题整改。制定《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任务分工表,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及完成时限。召开2次专题调度会,督促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督促组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点评和指导,确保整改质量务实高效。
四是营造整改氛围,有效提升工作成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责任,全面推进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成效提升。强化了机关建设,修订《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和《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机关预算资金使用、机关采购内控制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等;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规范机关管理。提升了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各类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全市社会大局总体可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广“三所一庭”“三室联建”“物业(居民)议事会”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三高四新·法治护航”行动成效明显,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已建成。强化了作风建设,把巡察整改与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开展“零违纪零违法零发案”竞赛活动,持续开展“四风”纠治行动,开展纪律作风和公车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清廉机关建设更加走深走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全面完成5个方面15个问题的整改。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温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科学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中心组学习程序和内容,2024年上级要求完成的专题学习研讨已全部完成。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各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让党员干部掌握应知应会内容。
2.关于“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结合本轮巡视巡察开展政治督察的统一部署,市委政法委、市委巡察办以“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方式,共同组建政治督察小组,同步进驻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专题报告已报市委。主动履行“协管”职责,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县两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通知》,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市直政法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任免报备要求。完善《长沙市委政法委2024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收文清单》台账。
3.关于“轮训培训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全市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情况开展调研,重点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政治轮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政治轮训得到全覆盖。制定《2024年市委政法委教育培训计划》,政法委相关业务处室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班,推荐1名基层政法委员到中央党校、8名基层政法委员到省委党校参训,9名区县市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和161名基层政法委员在望城区委党校市级分课堂参加培训。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网信、宣传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政法战线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在长沙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见义勇为”和“凡人微光·政法故事”专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推介宣传力度。整合宣传资源,完善长沙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统筹全市政法各单位开展主题宣传,策划“三高四新·法治护航”“长沙政法人的朋友圈”等专题专栏;对接人民网、法治日报等30余家中央、省级媒体,开展“近观枫桥”网络主题宣传,有效提升全市政法宣传影响力和传播力。
(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不彻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方面
5.关于“防范化解涉稳风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力度,指导开展社稳风评,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改革等方面。对重大节假日、全市重大商事和体育赛事活动等制定维稳调度要点(方案)。落实风险提示举措,针对群体性不稳定问题制发《风险提示函》。印发《长沙市防范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工作方案》,制定风险防控重点任务清单,强化总结提升,完成重点案例的复盘总结。
(三)推进平安建设存在短板,人民群众安全感还不够强方面
6.关于“平安建设考评工作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中央、省委为基层减负相关工作要求,市级层面不单独开展平安建设考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考评办负责统筹开展市级考评工作。根据市考评办的工作要求,平安建设考评已归并至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并对相关条目进行了大幅度的删减。
7.关于“推进专项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推进专案办理,推动线索核查,2024年全市所收线索全部按时办结。持续推进信息网络专项整治,侦办了一批典型案例。
8.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培养实施意见(试行)》,储备各地各单位各行业创新经验60个,遴选10个案例上报省委政法委参与全省精品案例评选;评出21个市级创新经验,向基层拨付综治工作经费予以重点培育。设置长沙市综治中心,为政法委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2025年,将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四)思想政治教育不够扎实,指导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9.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政法队伍专业化人才建设”“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常态化开展路径”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全市政法系统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干警思想动态情况。明确政治轮训、复合型干部培训班的思想政治课程,进一步引导干警筑牢政治根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10.关于“从严治警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召开全市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会议,制定《市委政法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任务分解表》,统计近十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经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已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通报,进一步强化以案释纪、释法、示警效果。制定《长沙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区县(市)党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报告领导干部被查处情况的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政法队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水平。深化“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政法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
11.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要求全市政法系统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报送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重要线索及移送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例基本情况,深入分析违法违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行通报。定期收集分析全市政法系统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数据,制定出台《长沙市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整改任务清单》,切实防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筑牢制度防线。
(五)落实党建责任不够严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市委政法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推动落实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作出具体安排,对《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进行完善修订。根据省扫黑办统一部署,对省督导组没有下沉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在分管范围内认真开展日常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支部书记按要求与本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印发致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职工家属的助廉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和提醒提示或警示教育,2024年政法委机关没有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1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完成市委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调研课题(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调研)和关于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调研。督促市中院全面调研摸排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针对公安考核驱动下异地办案问题,督促公安机关精简考核项目,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明赴异地开展办案协作执法安全规范的通知》要求。商市财政局建立市级涉案财物集中统一保管场所,制定相应的涉案财物保管和处置试行办法和细则。
14.关于“机关内部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修订《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和《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和规范文件印发清单台账。科学使用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参照省委政法委做法,通过相关资金使用单位对过往年度下拨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暂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机关内控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按年度编制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报市财政局审核,完善《长沙政法融媒体中心服务采购合同》条款及签订程序。对接省反邪教协会,将对标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有序、合规进行市反邪教协会换届(具体将以上级要求为准);开展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成员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完成换届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换届后即启动我市换届工作。按照要求,为执法监督处配齐编制,弥补专业力量有不足的问题。
15.关于“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由机关党委制定并下发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会前由机关党委审定各支部准备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机关党委派员全程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检查指导,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督促各支部及时规范记录。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指导,机关党委每月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定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审查把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强大动力,推动长沙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健全党对政法队伍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规范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支部学习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政法系统复合型干部培训班等培训品牌建设,全方位提升学习成效,引领全市政法系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政法单位班子政治建设考察和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严格落实“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二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制度机制常态长效,持续加强《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和《工作制度汇编》的执行落实力度,严格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矛盾风险化解工作机制、执法案件评查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解决机制、机关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实落地,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规范化运行。做好整改问题跟踪问效,对整改解决的问题,坚持动态跟踪,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做好复盘分析,防止问题“反弹”,推进类案问题实质性化解。对整改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弱项,总结不足,加强改革创新,变“短板”为“跳板”,巩固提升工作质效。提升政法工作实绩实效,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总结提升,以整改成果推进工作创新,推进政法工作成效整体提升。在防范化解涉政涉恐涉网风险上下功夫,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在排查化解矛盾风险上下功夫,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在推进治安防控立体化、社会共治常态化、信访工作法治化上下功夫,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在法治上台阶、改革提质效、司法强公信上下功夫,推进法治长沙建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下功夫,主动护航经济发展;在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上下功夫,持续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三是进一步抓牢“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尤其是“八小时外”的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学习等制度,深化“模范”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不断加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政法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8667344;邮政信箱: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办公大楼929室,邮政编码:410013;电子邮箱:csswzfwbgs@163.com。
中共长沙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