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重点涉民生司法难题方法不够”“诉源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 ……2024年3月,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进驻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察工作,结合法院自查报告及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向法院反馈意见,提出明确要求,“解决群众及企业‘急难愁盼’,法院要多想点子,多迈步子。”

  法院以巡察组提出的“为人民司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为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高涉民生案件及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2024年2月,望城区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170余户业主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经诉前调解员多次调解未果,且双方分歧较大,14户业主代表起诉至望城区法院。

  房地产案件涉及民生及营商环境两大领域,房地产群体性纠纷化解更是服务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

  “这批系列案的处理结果决定着后续160余户业主的诉讼走向。如果一判了之,判决的数额业主们不一定满意,企业也会随之受到影响,矛盾未必能妥善化解,一定要想办法一揽子解决。”想起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承办法官决定深入了解各方意见,厘清矛盾焦点,以枫桥式调解为重点破局解纷。

  法官一方面从企业形象、长远发展、购房人权益和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循序渐进地为双方分析利弊、释明法律关系;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技巧,促使双方充分交换意见,逐步引导双方消除分歧、弥合冲突。

  一个月内,双方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达成共识,业主们同意减免部分金额,开发商同意在5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

  “原以为最快也要两个月才能解决,没想到你们不到一个月就处理好了,这快速高效的调解,减轻了我们诉讼负担。” 3月27日,双方顺利签订调解协议,该批案件全部成功调解。面对法院贯彻立行立改意见、提高解纷质效的成果,该小区业主代表竖起了大拇指。

  “好点子”化解了已诉纠纷,彻底解决后续矛盾,还要多迈步子……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该批案件的示范性作用,促成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对其他未诉的160余户业主同类纠纷以案涉调解方案为蓝本进行和解。至此,该楼盘的群诉风险彻底消除在萌芽。

  望城区法院以巡察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依法保障涉诉群众与企业合法权益,着力绘就望城社会治理与营商环境好“枫”景。


【作者:】 【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