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种“上头电子烟”竟是新型毒品!
稿源: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10:55
电子烟作为一种香烟替代品
逐渐受到烟民的青睐
但有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网络平台
贩卖含有大麻成分的“上头电子烟”产品
近日,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贩卖毒品罪
对在朋友圈出售“上头电子烟”的刘某涵
进行批捕
案情摘要
朋友圈170元每根的“上头”电子烟 抽了就停不下来
今年5月份,邓某毅从朋友圈看到有人售卖“上头电子烟”。“我本身抽烟,不过这个'上头电子烟'还是第一次听说,就想买一根试试。”邓某毅回忆,他花170元在卖家“老陈”处买了一根“上头电子烟”,抽后发现此烟和普通的烟不同,“有眩晕感、跟喝了酒一样、还有点嗜睡。”
经过几次,邓某毅开始吸食“上头电子烟”。“一根烟抽两天左右,快的时候一天就抽完了。”可当邓某毅抽了几个月,“停不下来”的时候,“卖家”却不见了。他又找了另一个卖家“老潘”,结果买几次以后,“老潘”也失联了。后来,邓某毅在网上无意间得知,自己抽的这款“上头电子烟”竟然是毒品。
即使知道毒品有害健康,可邓某毅已经停不下来。找不到之前的“卖家”,他又重新找了在微信上卖电子烟的刘某涵。“他的烟和之前购买的'上头电子烟'一样,170元/根,也有眩晕感。”邓某毅说。
“上头电子烟”卖家,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批捕
其实,“老陈”和“老潘”不是无故失联,他们是因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抓了。而邓某毅找到的第三任“卖家”刘某涵也被抓了。
“我不抽这个,我就赚15元,一包烟钱。”刘某涵交代,这种“上头电子烟”是他花155元从上家采购后卖给邓某毅,“我也不发货,把买家地址和电话给上家,让他直接发给买家。”
面对警方讯问,刘某涵一再强调自己并不抽这款“上头电子烟”。“我确实不抽这个,别人抽这款电子烟时,我闻到味道都很难受。再说了,这烟是违禁品,抽了还上瘾。”刘某涵说,自己售卖“上头电子烟”只是为了赚普通烟钱。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涵因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依法批捕。
检察官提醒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合成大麻素电子烟往往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普遍以群聚方式吸食。有别于冰毒、K粉等传统毒品因特征明显或需要专用的吸毒工具,需躲开公众视线偷偷吸食的特性,此种毒品电子烟因外表为普通电子烟而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且吸食方式简便快捷。管理人员和群众也以为是普通电子烟不会去阻止,部分吸毒人员也认为其不是毒品不会被处罚。须知,“上头电子烟”不是电子烟,而是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新型毒品。任何借“上头电子烟”为由涉毒的所谓“潮流”,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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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与普通电子烟的区别
“上头电子烟”与普通电子烟有本质上的区别。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这种“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四氢大麻酚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通常分为大麻烟、大麻树脂、大麻油,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能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人工合成大麻素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危害要大得多,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都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