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繁重琐碎,长沙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所长何涛扎根基层10余年,用心用情把司法行政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竭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定与和谐。

因工作表现突出,何涛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长沙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长沙市十佳社区矫正转化能手等荣誉。

【长沙政法英模】何涛:扎根基层10余年 为民服务显担当

何涛(左)上门走访,倾听民意。

释法析理解民忧

黄花镇是长沙县经济建设主阵地,集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沙经开区、黄花综合保税区“四区”优势,近年来,黄花镇社会经济迅猛发展。

在黄花镇,哪里有纠纷矛盾,哪里就有何涛的身影。

黄花镇机场口社区居民黎某在雨花区某培训学校学习期间,上课时突然倒地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黎某家属与该培训学校因此产生纠纷。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何涛立即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调委会成员赶到该培训学校调解。当时,家属方与校方就归责问题争论不止,一度陷入僵持。

由于之前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并发生多次肢体冲突,何涛及时对死者家属的过激行为进行制止,安抚其情绪,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解释。

经过连续几天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场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心怀责任才能敢于担当。”何涛凭借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用满腔热情感化人,用务实的真情感动人,用事实和法律说服人。


多元普法促和谐

司法行政工作者,首要职责是普法。“让群众习惯用法律解决问题,首先要让群众学好法。”何涛介绍,在普法宣传方面,他因地制宜,牵头组织辖区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

每年,镇、村(社区)会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活动过程中,何涛及其司法行政人员是“常客”,“六一儿童节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重阳节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到什么山就唱什么歌,法治宣传紧贴活动主题,群众既参与了活动,又学了法,一举两得。”

同时,何涛组织辖区志愿者走街入户,一方面倾听民声,为群众办实事,另一方面,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普及法律,让群众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

此外,黄花司法所还主动走进企业、学校、小区等,通过驻点律师现场咨询或培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开展法治宣传,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创新帮教提质效

社区矫正工作是基层司法工作的难点。在刑释人员管理方面,除日常管理外,何涛经常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进行走访和帮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像家人一样关心他们,促使他们改过自新,走上正轨。

值得一提的是,在管理过程中,何涛主动创新工作方法,与上级部门积极衔接,率先在黄花镇建立长沙县刑释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帮助周边镇街及镇域内刑释人员过渡性就业,直至“无缝”融入社会。

刑释人员周某堤在司法所的帮教下,通过自身努力,逐步走上富裕路,如今,学会感恩的他,开了家公司,低门槛甚至无门槛为刑释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以真心换真心,就能让社桥人员和刑释人员真正‘浪子回头’。”这是何涛抓好抓实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条。截至目前,该所辖区内的在矫对象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无一起刑释人员再次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作者:】 【编辑:匡小娟】